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创新实践能力赛参赛规程

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参赛规程



为积极响应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人才战略,加快攻防兼备创新人才培养步伐,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用,从而推动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用生态发展,由国防科技大学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承办的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以下简称“大赛”),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在校生开放。

本届大赛分为在线报名、线上初赛、分区选拔赛、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对象:全国高等学校(本科类和高职高专类院校)具有正规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高专、本科生、研究生)。

2.报名入口:各参赛队伍学生通过竞赛网站注册,报名入口地址:http://www.ciscn.cn/home

3.报名时间:20234月27日20235月25日;

4.每支参赛队伍人数最多不超过4人,允许校内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不可跨校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伍应自拟一个队名,队名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违背,每队须有一名指导老师;

4.每名参赛队员只能参加一支队伍(即个人参加一个队伍后不可再参加另一个队伍,获以个人身份参赛后不可再与他人组队参赛);

5.高校在不同城市的校区视为不同高校,可分别组队参赛并入围到所在分区的分区选拔赛,以及总决赛阶段;

6.参赛者应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有效。初赛时,由高校联络教师负责审核本校参赛学生身份,分区选拔赛和总决赛时必须现场提供高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纸质版),如发现参赛队员不符合参赛规定,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和获奖资格;

7.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队伍所在高校在职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指导学生进行组队、队名拟制和知识技能训练,但网络安全挑战设计、编程开发和现场参赛必须由参赛学生独立完成;组委会将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获全国一等奖及创新单项奖团队的指导老师),并予以表彰。

8.参赛学生须遵守比赛规则。比赛期间遵循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对比赛平台、系统和第三方服务进行攻击,违反规定者,将视情给予口头警告、扣分、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二、线上初赛

(一)线上初赛时间

20235月27日20235月28日。

(二)线上初赛入围规则

通过所在高校联络教师审核和组委会秘书处复核的队伍可获得参加线上初赛的资格。

(三)赛题说明&计分规则

参见竞赛官网发布的《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线上初赛参赛手册》。

(四)晋级分区选拔赛规则

1.参赛队需根据线上初赛最终得分在各分区排名,决出入围各分区选拔赛的参赛队伍;

2.线上初赛每个高校最多有2支排名靠前的队伍晋级分区选拔赛,各竞赛承办高校可以多一个晋级名额;

3.线上初赛在成绩排名相同且只有一个晋级名额的情况下,由场景实操模块得分高的队伍晋级;

4.线上初赛采取严格的反作弊监控机制,发现比赛作弊或对比赛平台攻击行为,将采取禁赛、直接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通报赛队所在高校。

三、分区选拔赛

(一)分区选拔赛时间/地点

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28日期间,由各分区选拔赛承办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赛时间。本届分区赛采用线下比赛模式,具体比赛细则可参见各分赛区承办方在竞赛官网发布的各分赛区的参赛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赛程安排)。食宿及相关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二)各分区对应省市情况

东北赛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华北赛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西北赛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华中赛区(河南、湖南、湖北)、华东北赛区(山东、安徽、江苏)、华东南赛区(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台湾)、西南赛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华南赛区(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三)竞赛说明与计分规则

1.分区赛,没有Build环节,各参赛队伍不需要提交赛题;

2.竞赛模式为线下攻防赛,采用AWD或AWD+模式,具体竞赛形式及计分规则参见各分赛区承办方在竞赛官网发布的参赛手册

(四)晋级规则

1.分区赛规模由承办高校综合考虑报名赛队数量和场地条件确定,经竞赛组委会确认后于赛前公布;

2.分区赛各队不超过4名队员,每所高校可以有不多于两支队伍参与分区赛,各承办高校(含总决赛承办高校)可以有不多于三支队伍参与分区赛;

3.分区赛时须核验参赛队员的学籍证明材料(纸质版),如发现参赛队员不符合参赛规定,将取消该参赛队伍的参赛和获奖资格;

4.分区赛成绩排名第1~4名直接进入全国总决赛,80支战队进入全国总决赛,各分赛区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名额依据“各赛区线上初赛队伍数”+“线上初赛成绩”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4+32*(赛区战队报名数量/全国总战队报名数量)+16*(赛区初赛前200名数量/200);注:小数点保留4位,如有冲突由组委会与各赛区协商决定;

5.比赛过程中严禁参赛队使用手机、即时通信软件等渠道与外界沟通交流,比赛平台采取严格的反作弊监控机制,比赛结束后,排名靠前的决赛候选入围赛队须在1小时内提交解题报告由技术委员会进行审核,以确定比赛得分和排名;

6.对于在比赛过程中发现的比赛作弊或攻击比赛平台等行为,组委会将采取禁赛、直接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通报赛队所在高校。

四、全国总决赛

(一)全国总决赛时间与地点

2023年7月下旬,详细时间/地点/赛程安排通过大赛官网等渠道另行通知。全国总决赛时,大赛承办方提供附近宾馆、饭店等相关信息,食宿及相关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二)赛题及计分说明

参见竞赛官网后续发布的《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总决赛参赛手册》

(三)比赛规则

1.全国总决赛时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纸质版);审核时,如发现参赛队员不符合参赛规定,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或获奖资格;

2.比赛过程中严禁参赛队使用手机、即时通信软件等渠道与外界沟通交流,比赛平台采取严格的反作弊监控机制,比赛结束后,各赛队在1小时内须提交解题报告,由技术委员会进行审核,以确定比赛得分和排名;

3.对于过程中发现的比赛作弊或攻击比赛平台等行为,组委会将采取禁赛、直接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通报赛队所在高校。

五、竞赛参赛费

(一)收取范围

1.线上初赛,免收竞赛参赛费,意在鼓励更多高校及学生参与比赛,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及意识;

2.参加分区选拔赛的队伍,需要向竞赛组委会缴纳竞赛参赛费,应由高校主管(联络)教师统一为高校参赛队伍缴费。

(二)报名费额度:每支参赛队伍200元整。

(三)费用收取单位:由总决赛承办高校代组委会收取。

(四)各分区赛承办单位需要在分区赛赛事通知中注明“收取竞赛参赛费用事项”,如参赛队没有缴纳报名费,将不能参加分区赛。

六、奖项设置

(一)分区选拔赛奖项

1.分区选拔赛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获得赛区一等奖;

2.分区选拔赛成绩排名前40%但未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队伍获得赛区二等奖;

3.分区选拔赛成绩排名41%~80%的队伍获得赛区三等奖;

(二)全国总决赛奖项

1.总决赛成绩排名第122名的队伍获得全国一等奖;

2.总决赛成绩排名第2346名的队伍获得全国二等奖;

3.总决赛成绩排名第47名以后的队伍获得全国三等奖;

4.技术委员会根据情况评选1020名队伍授予网络安全挑战创新单项奖;

5.在相同成绩相同排名并且需要决出一个获奖名额的情况下,按综合对抗环节比分高低的确定队伍排名;如仍不能决出则由技术委员会评判;

6.大赛颁发统一的获奖证书,对获奖队伍予以奖励,由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颁奖事宜;

7.所有获奖队伍及名单将以多种方式公布,并报送相关高校,作为高校评定奖学金、推免研究生等的参考;

8.获奖队伍必须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颁奖大会。

七、违规处理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规,大赛组织委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违规方责任,直至取消责任方参赛资格:

(一)针对参赛队伍的禁止项:

1.参赛报名信息造假的行为;

2.在参赛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涉嫌抄袭、代赛、串题等作弊行为;

4.攻击比赛平台或在规则之外恶意攻击其他竞赛选手,破坏比赛公平性、稳定性的行为;

5.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或者被举报认定存在的其他违规行为。

(二)针对承办院校与大赛平台支持厂商的禁止项:

1.平台未提供必要的防作弊功能,严重影响大赛公平的;

2.大赛组织不力,缺少裁判机制或出现裁判不公情况的;

3.未遵守赛题管理要求,导致漏题泄题事故的。

八、申诉与仲裁

1.参赛团队或选手对不符合大赛规定的、有失公正的评判和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邮箱:info@ciscn.cn)。组织委员会负责受理比赛中提出的申诉并进行调解仲裁,以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和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组织委员会做出的仲裁结果为终局决定;

2.申诉报告应明确申诉内容,指定一名成员作为联系人,并参赛队伍全体成员及指导老师的签名,否则申诉将不予受理;

3.组织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诉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认真审核和处理。

九、联络信息

大赛期间,具体活动时间和计划安排以官网公布为准。

 

十、其他

本大赛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组委会所有。





参赛规程-最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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